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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复神鹰: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1]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共计24项 同时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 - 取消监事会事项及章程修订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2] 公司章程核心修订内容 -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调整 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需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 [4] - 股份回购情形修订 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作为回购条件 并明确回购后股份处理时限 [9][12][14] - 股东会职权调整 新增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的审议权限 明确不得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法定职权 [23][24][25] 股东权利与义务更新 - 股东查阅权扩展 允许符合规定的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6] - 股东诉讼权完善 明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18] - 控股股东义务强化 新增8项具体规范 包括禁止占用资金、要求保持公司独立性等 [20][21] 会议及表决机制优化 - 股东会召开形式多样化 允许采用电子通信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 [31][32] - 临时提案门槛降低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可提出临时提案 [36] - 特别决议范围扩充 新增对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事项的特别决议要求 [43][45] 财务资助与担保规范 - 明确财务资助限制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且需经2/3以上董事通过 [6] - 对外担保审批收紧 要求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需经股东会审议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