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规范审计工作并提升管理效能 该制度依据国家审计法 审计署规定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制定 适用于公司本部 分公司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1]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1] - 审计法规部为内部审计常设机构 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对公司党委 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负责 其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长办公会任免[2] - 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 依法履职且受保护不受干涉或打击报复[2] 审计基本原则 - 独立性原则要求审计法规部不隶属于其他部门或合署办公[2] - 回避性原则规定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时需回避[2] - 职业道德原则要求审计人员保持职业谨慎并遵守规范[2] - 保密性原则禁止审计人员泄露商业秘密或滥用审计资料[2] - 公正 客观 实事求是原则为审计事项办理准则[3] - 廉洁性原则禁止审计人员参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并需遵守廉洁纪律[3] 审计范围与时限 - 审计法规部可开展定期或不定期 全面或局部审计 并在重大投资 经济合同 经济问题 管理人员离任或调任时实施专项审计[3] 审计职责与职权 - 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指导监督审计法规部 督促计划实施与问题整改 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3] - 审计法规部职责涵盖制定年度计划 检查评估内部控制 审计财务资料与经济活动 实施离任与专项审计 监督投资项目及经济合同 并可委托中介机构审计[3][4] - 审计职权包括调阅文件资料 参加相关会议 调查取证 临时制止违规行为 封存资料 提出建议及追究责任[4][5] 审计证据与工作底稿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 包括书面证据 实物证据及调查记录等[5] - 审计工作底稿需内容完整 记录清晰 结论明确 并包含被审计者名称 项目名称 时间 过程记录 结论建议等内容[6] - 工作底稿附件包括财务资料 法律文件 合同协议等原件或复印件[6][7] 审计工作程序 - 年度审计计划由审计法规部编制 报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批准[7] - 审计项目确定后需下达审计通知书(提前3日 特殊项目除外) 实施审计时需编写工作底稿并获取证据[7][8] - 审计结束后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草稿 被审计单位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最终报告经审计法规部经理审核后报审计委员会[8] - 审计委员会复核报告后 审计法规部可出具审计意见书或作出处理决定[8] - 被审计单位对决定有异议可在7天内申请复审 审计委员会3天内决定并指定复审小组 复审需15天内完成且结论为终审[8] 审计整改要求 - 审计法规部需督促整改 被审计单位需在1个月内反馈整改情况[9][10] - 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为整改第一责任人 需制定方案并落实责任 整改结果需经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上报[11] - 审计法规部复核整改结果 对整改不到位者责成纠正或报请处理 未完成整改需定期上报进展[12] - 典型性 普遍性问题需作为完善制度的参考[13]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包括文字 图表 声像等记录资料 需在审计终结后15个工作日内立卷 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原则[13] - 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 长期(10-50年)和短期(10年以下) 由审计法规部保存 借阅需经理批准[13] 奖惩机制 - 对突出贡献的审计人员及揭发有功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14] - 对阻碍审计 提供虚假资料 打击报复等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14] 制度解释与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0年版本同时废止[15]
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