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及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2月11日 第三个等待期于2025年2月10日届满 归属期及行权期为2025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0日 [7] - 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12月2日 第二个等待期于2024年11月29日届满 归属期及行权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日 [7]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06名 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5.61万股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89名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99.28万份 [4][5] 激励条件成就情况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营业收入达1,560.45亿元 超过激励计划设定的1,500亿元门槛目标 [8] - 公司未出现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 未按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等负面情形 [7] - 激励对象均满足任职期限12个月以上要求 且未出现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重大违法违规 不符合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等情形 [7][8] 股份调整处理方案 - 因117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作废首次授予10.64万股及预留授予1.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合计12.39万股 同时注销首次授予24.88万份股票期权 [4][9][10] - 因35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归属权 公司作废首次授予55.60万股及预留授予1.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合计56.85万股 [4][10] - 本次总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9.24万股 注销股票期权24.88万份 [4][5][10] 法律合规性确认 - 本次归属/行权及作废/注销事项已获得董事会 监事会批准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4][5][11]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确认相关程序履行合法合规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2][11]
欣旺达: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