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 公司因控股子公司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 导致2020年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2] - 深圳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 并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相关公告 [1][2]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 [1][2] 会计差错更正及审计情况 -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对2021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2]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针对更正后2021年度财务报表 [3] - 公司已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更正后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3] 行政处罚及整改措施 - 康铭盛原管理人员因销毁、隐匿文件资料构成阻碍监督检查违法行为 被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9号 [3] - 公司已完成规范整改 加强内部控制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3] - 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 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专项核查意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