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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仁医疗: 佰仁医疗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公司治理结构 - 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1]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况 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1] - 投票权计算方式为持有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 股东可集中或分散行使其投票权 [1] 董事选举机制 - 董事选举区分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实行分开投票方式 独立董事选举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选举独立董事时 投票权数为持有股份乘以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 [2]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 投票权数为持有股份数乘以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 [2] 投票与计票规则 - 投票仅投同意票 不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股东可将累积表决票数集中或分散投向候选人 [3] - 当股东实际投票数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时 该投票无效 视为放弃表决 [3] - 当实际投票数少于或等于累积表决票数时 投票有效 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3] 董事当选条件 - 候选人当选前提是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 [1][3] - 若当选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时 缺额应在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 [3] - 若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应选董事人数三分之二时 需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 [3] 特殊情况处理 - 当得票数相同无法决定当选者时 需进行多轮选举 若第三轮仍无法决定则另行召开股东会选举 [4] - 若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时 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会议选举缺额董事 [4] - 实施细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 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4]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实施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时同样需经股东会审议 [4] - 董事会负责对本实施细则进行解释 [4] - 董事会秘书需在表决前对累积投票方式和选票填写方法进行说明解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