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祺电气: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拟回购注销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而无法解除限售的8,000股限制性股票 [4][6] - 回购价格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从7.29元/股调整为7.17元/股 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V为每股派息额0.12元 [4][7] -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7] 公司治理程序 - 本次回购及调整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5] - 公司已于2025年1月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未收到异议 [3][4] - 需向深交所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申请手续 并因回购减资需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 [5][8] 财务分配情况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 以总股本183,038,400股为基数 [6] - 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30日实施完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