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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药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牛晓峰)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提名 - 控股股东谢晓林提名牛晓峰为陕西盘龙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性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和条件[1]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2] 独立董事专业资质与经验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4]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适用)[2]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时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5年以上专业岗位工作经验等条件[5]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声明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也不属于上市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处任职[5] 合规性与历史记录审查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8]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8] 兼职与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包括本次提名)不超过三家[8]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9] - 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的人员[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