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 制定细则旨在落实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政策 完善股东会表决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计票的流程及披露机制 [1][2] - 中小投资者定义为股东会股权登记日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含)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 单独计票适用范围 - 需单独计票的重大事项包括利润分配方案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2] - 修改公司章程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发行公司证券 重大资产重组需单独计票 [2] - 公司合并 分立 解散 清算 重大关联交易 股权激励计划需单独计票 [2] - 重大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 决定董事及高管报酬事项需单独计票 [2]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其他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 [3] 计票程序 - 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中小投资者可任选一种方式投票 同一账户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 - 审议细则第三条事项时需单独登记中小投资者姓名或名称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及持股比例 [3] - 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时需单列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3]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 有中小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推举一名中小投资者代表与律师 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3] - 网络投票股东可通过投票系统查验投票结果 [3] - 统计表决结果时需另行统计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3] - 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时需特别提示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投票情况 [4]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股东会会议记录及决议需说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是否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4] - 若涉及需单独载明出席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人数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及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表决情况 [5] 信息披露 - 股东会审议细则第三条相关议案时需在通知及会议资料中对具体事项 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予以特别提示 [5] - 采用单独计票的股东会决议公告需列明采用单独计票的事项 投票方式结合现场与网络 [5] - 公告需包含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包括人数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及比例 [5] - 公告需包含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包括方式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及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 -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需包含见证律师对出席现场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投票及单独计票情况发表的意见 [5] 附则 - 细则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6]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工作需要修订和解释 [6]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6]
盘龙药业: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