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促进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任职条件、提名程序、职权范围及履职保障机制 [1][2] 总则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2] - 独立董事需独立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并独立履行职责 [2]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2] 独立董事职责与行为规范 - 独立董事需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职务,需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 [3] - 独立董事每年需安排合理时间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异常需及时向董事会和深交所报告 [3]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需超过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3] 任职条件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等条件之一 [3] - 独立董事需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的培训并取得证明 [4] - 基本任职条件包括具备董事资格、独立性、法律法规知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良好个人品德 [4] - 独立性要求排除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如持股1%以上股东、在持股5%以上股东任职人员等 [5][6] - 禁止情形包括市场禁入措施、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及重大失信记录等 [6] 提名与选举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7] - 提名人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对其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 [8] - 深交所可对候选人提出异议,被异议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8] - 提名委员会需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 [8] 任期与更换 - 独立董事任期3年,可连任但不得超过6年 [9]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需在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 [9] - 独立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需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 [10] - 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时,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10] 职权范围 -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事项及提供专业建议 [10]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等 [10][11]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需披露行使情况或受阻原因 [11] - 独立董事投反对票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及依据,公司需在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 [11] 履职机制 - 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事项包括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方案及收购相关决策等 [12] - 公司需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特定事项,并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 [1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3]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载明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需制作工作记录并保存至少10年 [13][14] 报告与沟通 - 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出席会议情况、专门委员会工作及与中小股东沟通等 [14]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需明确包含事项基本情况、依据、合法合规性及结论性意见 [15] - 公司需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就投资者问题向公司核实 [14][15] 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 [17] - 公司需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及时提供会议资料并组织实地考察 [18]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遭遇阻碍时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18] - 公司需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的费用,并给予适当津贴 [19]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1]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20]
罗博特科: 罗博特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