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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 罗博特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公司治理结构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及建议 [1][2]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含1名独立董事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并主持会议 [9]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4]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需配合 费用由公司承担 [4][10]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4] 决策程序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提供初步可行性报告等决策资料 [6] - 证券部负责会议文件提交主任委员审核 审核通过后召集会议 [6] - 会议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投资评审小组 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6] 会议规则 - 会议不定期召开 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 需提前三日通知 [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 但每次只能委托一人 [7] - 表决采取集中审议 依次表决方式 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7][8] - 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