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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27日在北京旭阳科技大厦召开 现场会议时间为15:00 [1][2]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于2025年7月19日公告 [2]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代表共226名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共224名 [3][4] - 网络投票股东代表股份数2,569,5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1.1567% [4] - 出席中小投资者共225名 代表股份数12,576,777股 占比5.6615% [4] -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会议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进行 [4] - 网络投票时间安排:交易系统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系统为9:15-15:00 [4]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6,746,455股(占比99.9619%) 反对0股 弃权25,800股(占比0.0381%) [5]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544,477股(占比91.7920%) 反对1,006,500股(占比8.0080%) 弃权25,800股 [5] - 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符合特别决议事项要求 [3][5]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6]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议案获得正式通过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