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416.88万元,股票于2023年4月17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688433 [4] - 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也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5][6] 激励计划概述 - 激励计划名称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 [6][7] - 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8][9]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共计95人,包括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其中包含1名外籍员工,系公司核心关键岗位人员 [7][23] - 激励对象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23] 激励规模与分配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962,75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7153% [9] - 其中核心技术人员获授123,750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1769%,其他激励对象获授2,839,000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5.8231% [9]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0] - 归属安排分为三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30%,第二个归属期占30%,第三个归属期占40% [11][12] 授予价格 - 授予价格为每股21.90元,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13][14] - 授予价格也不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14] 授予与归属条件 - 授予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 [15] - 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 [16][19]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目标为扣非净利率触发值10%,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40%,目标值70% [17] - 第二个归属期考核目标为扣非净利率触发值10%,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80%,目标值120% [17] - 第三个归属期考核目标为扣非净利率触发值10%,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130%,目标值180% [18] 已履行程序 -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 - 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0][21] 尚需履行程序 - 公司尚需将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1][22]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时,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22]
华曙高科: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