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1] 考核目的与原则 - 考核目的是加强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具体目标,并为激励计划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1] - 考核原则包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及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并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能力和态度结合[2] 激励对象范围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 -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 考核机构与执行 -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激励的组织和实施工作[2] - 公司人力资源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向薪酬委员会报告[2] -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内审部门监督[2] - 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以2024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为基础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3] - 2025年扣非净利率触发值10%,目标值70%,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40%[4] - 2026年扣非净利率触发值10%,目标值120%,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80%[4] - 2027年扣非净利率触发值10%,目标值180%,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130%[4] -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当A≥Am且B≥Bm时X=100%,当A≥Am且Bn<B<Bm时X=当年营业收入/当年目标营业收入*100%,当A≥Am且B=Bn时X=70%,当A≥Am且B<Bn或A<Am时X=0[4] -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未满足业绩考核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并作废失效[5]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实际归属股份数量[5] - 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五个档次:当S≥100%时归属比例100%,当85%<S<100%时归属比例80%,当S=85%时归属比例50%,当75%≤S<85%时归属比例0%,当S<75%时归属比例0%[5]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5] - 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6] 考核程序与结果管理 - 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6] -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委员会,董事会负责审核考核结果[7] - 考核结果在考核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考核对象,被考核对象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薪酬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复核并确定最终结果[7] - 考核记录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如需修改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由薪酬委员会统一销毁[7] 附则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规定为准[7]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7]
华曙高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