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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连废水口,采集水样实为“不明液体”!污水处理公司环保造假,总经理被判刑

刑事判决与法律后果 - 全资子公司漳州兴源因污染源监测数据造假被诏安县人民法院判处罚金50万元 [1][5] - 子公司总经理吴志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 生产运营经理王登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 [5] - 违法行为涉及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监测设备采样管接入装有不明液体的塑料瓶 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4][5] 特许经营权变更 - 城东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权被政府提前终止 该项目特许经营期原为29年(2016年签订)[6][9] - 终止原因为进水浓度长期严重超过设计处理能力 无法保证出水稳定达标 [9] - 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以约2895万元价格回购项目权益 [10] 公司运营影响 - 兴源环境表示漳州兴源为非重要子公司 事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 公司拟在回购完成后启动对漳州兴源的注销程序 [10] - 特许经营权终止决定基于战略规划和未来收益评估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