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连废水口,采集水样实为“不明液体”!污水处理公司环保造假
公司事件概述 - 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漳州兴源因污染源监测数据造假被法院判处罚金50万元 总经理和生产运营经理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和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 [1][2][3] - 子公司运营的城东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权被政府提前终止 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以评估价值约2895万元回购项目权益 [1][4][5] 环保数据造假案件细节 - 2024年3月7日诏安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未连接废水总排口 实际采集装有不明液体的塑料瓶样本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2] - 法院认定总经理吴志国和生产运营经理王登科授意指使他人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系统采样 [2] - 涉案塑料瓶被没收 [3] 项目运营与终止背景 - 城东污水处理厂2016年6月签订29年特许经营协议 2019年6月正式运营 [4] - 进水浓度长期严重超过设计处理能力 虽经工艺调整仍无法保证污水稳定达标 [4] - 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系基于战略规划和未来收益评估 完成后将启动子公司注销程序 [5] 公司声明 - 漳州兴源被定义为非重要子公司 该事件不会对兴源环境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