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违规被罚2.8万元
行政处罚事件 - 公司因安全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被龙口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2.8万元 [1] - 违法事实为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2]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并参照山东省自由裁量基准第18号第B档 [1][2] 公司背景 - 公司始创于1982年 是中国A股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779) [1] - 公司位列中国葡萄酒行业前三强 连续17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 [1] - 公司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 是中国有机葡萄酒倡导者和生态葡萄酒践行者 [1] 处罚机关信息 - 处罚机关为龙口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7068100431391X2) [2] - 数据来源为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70000MB2848582N)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