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环保数据造假案落锤:子公司干扰监测设备一审被刑事定罪
法律判决与处罚 - 子公司漳州兴源水务因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被诏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判处罚金50万元 总经理吴志国和生产运营经理王登科分别获刑一年八个月和一年五个月 均缓刑 [1] - 执法检查发现化学需氧量及氨氮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被插入装有不明液体的塑料瓶 导致在线数据严重失真 构成干扰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系统 [2] 特许经营权终止与财务影响 - 诏安县政府以约2895万元提前回购并终止城东污水处理厂29年BOT特许经营权 回购完成后将启动对漳州兴源的注销程序 [1] - BOT项目账面资产净值约4000万元 预计一次性减值损失超1000万元 [2] - 漳州兴源系非重要子公司 2024年贡献营收不足1% [2] 运营历史与监管背景 - 项目自2019年投运以来多次超标排放 因进水浓度长期超负荷且工艺调整无效 [2] - 政府因此启动提前回购条款 [2] - 公司年内另有PPP项目虚增收入被罚200万元的前科 [2] 市场反应与潜在风险 - 消息公布次日股价低开3% 收于2.70元 市值42亿元 [1] - 市场担忧该事件可能触发更多项目提前解约及监管处罚 [1] - 监管层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项目合规风险及持续经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