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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旨在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确保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涵盖重大信息范围 报告责任划分 工作流程及法律责任 [1][2][5] 重大信息范围 - 交易事项需报告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营业收入占最近年度审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净利润占最近年度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 [2][3] - 风险事项涵盖:金融产品重大违约 资产质押冻结 主要账号冻结 营业资产报废超30% 涉及诉讼仲裁 人员被调查或处罚等 [3] - 其他重大事项包括:变更公司信息 减资合并解散 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超30% 股权激励 政府补助超净利润10%或净资产10%等 [3][4]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人包括董事高管 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 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 参股公司委派人员 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 - 控股子公司需在会议文件作出当日向归口部门备案 参股公司报告人需在收到文件当日备案 [5] - 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股份变动 被调查 无法履行承诺等情形需立即通知公司 [7][8] 信息报告流程 - 报告需以书面形式提供 包括协议合同政府批文等文件 [6] - 直接责任人收集整理文件 经第一责任人审阅签字后送达董事会办公室 并提供电子文件 [11] - 报告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 需在获知信息当天24时内完成 [12][13] 责任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报告主要管理者 董事会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门 [8] - 信息未公开前 相关人员需保密 确保信息隔离防止泄露 [13] - 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 将视情节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 涉嫌违法违规则报告监管部门 [13]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13]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执行 与日后法规冲突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