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激励计划批准与实施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激励对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6] - 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 认为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 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计划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和持续发展 [6] -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激励计划及相关授权议案 [7] - 监事会于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2日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未收到异议 确认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8] -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 - 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7.90万股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10] 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 - 因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分三次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4年1月25日董事会决议回购25000股 2024年4月25日决议回购60000股并调整回购价格为6.99元/股 2024年8月27日决议回购30000股 [10] - 2025年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拟回购注销59500股限制性股票 [12] -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 回购价格由6.99元/股调整为6.27元/股 调整依据为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触发价格调整 [13] - 本次回购资金373065元为公司自有资金 [13] 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9月23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 可解除限售比例为50% [17]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7206305.37元 2024年为715587644.14元 以2021-2022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 2023-2024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达69.88% 高于65%的考核目标 [19] - 6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均为优/良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20] - 公司于2025年8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议案 [21]
四方股份: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