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保障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2] - 内部审计定义为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效率和效果开展的评价活动 [2]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保障资产安全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2] 审计机构设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3] - 公司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门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3]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公司配置专职审计人员 各内部机构 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影响参股公司需配合审计工作 [3] 审计职责范围 - 内部审计部门需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实施有效性 审计会计资料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 合规性 真实性及完整性 [3] - 审计范围涵盖所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环节 包括销货收款 采购付款 存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 资金管理 投资融资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4] - 每季度需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执行情况和发现问题 每季度查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检查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占用转移等异常情况 [3] 审计工作计划与执行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审计计划 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4] - 年度计划必须包含重要的对外投资 资产买卖 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审计 [4]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 完整记录于工作底稿 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保存时间 [4] 内部控制评价与报告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说明审查目的 范围 结论及改善建议 [5] - 审查重点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对外投资 资产买卖 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等内控制度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有效性 [5] - 发现内部控制缺陷需督促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5] 信息披露与责任机制 - 董事会根据内部审计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涵盖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依据范围程序方法 制度建立实施情况 缺陷处理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6] -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规责任人 [6]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和保荐人需分别发表意见和核查意见 [6] 奖惩与制度维护 - 对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对玩忽职守 泄密 以权谋私者给予处分 [7] - 发现审计工作重大问题需追究责任并报告交易所 [8] - 制度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8]
巨星农牧: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