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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股份: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确保股东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3] - 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地点需明确且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审议特定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3][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6][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会议,若董事会未响应,股东可进一步向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自行召集 [7] - 自行召集股东会时需向董事会书面通知并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 [8][12][13]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前10日提交 [8][9] - 召集人需在年度会议20日前、临时会议15日前发布通知,内容需包含时间、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及投票方式 [9][10][11] - 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处罚记录 [11][18] 会议召开与出席要求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会议不得无故延期或取消,否则需提前2工作日公告说明 [11][20] - 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出席,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违规凭证将导致出席资格无效 [12][13][14]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或推举代表担任,董事会需向年度会议汇报工作,董事及高管需回应股东质询 [15][32][33] 表决与决议规则 - 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适用于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 [19][20][4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20][21][44]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需逐项进行且不得修改提案 [22][23][49][51] 决议执行与合规管理 - 新任董事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利润分配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 [27][60][61] - 会议记录需由董事、秘书及主持人签名并保存10年,决议公告需包含出席股东比例、表决结果及详细内容 [18][27][58] - 股东可因程序违规或内容违反章程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公司需及时向监管报送会议材料并做好信息披露 [27][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