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为规范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维护股东利益并提高财务信息质量而制定本制度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1]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需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 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不得在审议前聘请 [2]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候选人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拥有固定场所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 - 需熟悉财务会计法律法规 拥有足够注册会计师资源且社会声誉良好 [2] - 近三年内无被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或暂停业务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3] -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选聘程序与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或过半数独立董事/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3]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 监督审计工作 并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 [4][5] - 选聘流程包括资质审查、资料报送、评审打分、董事会审核及股东会批准等七个步骤 [5]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单一选聘四种方式 [6] 评价标准与权重分配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 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 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7] - 质量管理评价重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实施情况、项目咨询、质量复核等政策与程序 [7] - 审计费用得分计算公式为:(1-∣选聘基准价-报价∣/基准价)×权重分值 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 [7] - 原则上不设置最高限价 确需设置需在选聘文件中说明依据及合理性 [7] 续聘与改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满5年后需间隔5年方可再次参与审计 [9]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无故拖延审计影响披露、丧失资质或主动终止合作等情况时必须改聘 [10]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尽职调查后由股东会决定 不得由董事会先行委任 [10]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 [11] 制度实施与效力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1] -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与上述文件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章程为准 [11]
天创时尚: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