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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士创能: 亚士创能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重大事件信息 [2]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所有部门 分公司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 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 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 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3] - 工作组职责包括启动/终止舆情处理 评估影响拟定方案 协调对外宣传 上报监管部门 [3] - 下设信息采集小组负责收集分析舆情 跟踪股价变动 研判风险并上报 [3] 舆情处理原则 - 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保持信息敏感度并制定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4] -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保证信息一致性 真实解答媒体疑问 [5] -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 及时核查信息低调处理积极配合 [5] - 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将危机转为商机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5] 信息处理措施 - 对影响股价的媒体报道主动自查 发布澄清公告并上报监管机构 [5] - 加强投资者沟通 利用热线和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发声疏导化解误读 [5] - 对编造虚假信息的媒体可采取发送律师函 诉讼等法律措施 [5] - 加强危机恢复管理 全面评估结果并制定恢复计划 [5] 责任追究机制 - 内部人员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受到批评 警告 经济处罚或从重处理 [6] - 信息知情人或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导致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6]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6] 制度附则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修订和解释 [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