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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上海晨暨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1][2][3]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于2024年8月29日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股份 [1][2] - 原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00万股(占总股本1.4903%)且不超过319万股(占总股本1.5847%) [2][5] -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从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31日 后经历调整和延期 [1][2] 增持主体详细信息 -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前持股21,517,700股 [3] - 上海晨暨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前持股0股 [3] - 增持主体与闫洪嘉、闫勇等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持股74,867,700股(占总股本37.19%) [3][5] 增持实施结果 - 上海晨暨鑫在2025年1月23日至8月27日期间累计增持1,012,700股(占总股本0.5031%) 增持金额13,698,705.27元 [2][5] - 上海博强在2025年5月21日至8月27日期间累计增持1,987,300股 增持金额28,871,043.85元 [2][5] - 两家企业合计增持3,000,000股(达到计划下限1.4903%) 总增持金额42,569,749.12元 [2][5][6] - 增持完成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77,867,700股(占总股本38.6820%) [5][6] 增持计划合规性 - 增持计划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科创板规则 [6] - 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或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6] - 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