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 瑞茂通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公司治理结构 - 总经理工作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 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1] - 总经理行使职权包括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 并决定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董事会聘任范围除外) [1] 总经理办公会议机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随时提议召开 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议事机构 [1] - 会议议题需由相关部门提前征集并报总经理审阅 会议结论对所有人员具有约束力 [1] - 参会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必要时可召集其他人员 [1]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 -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并向董事会和总经理双向汇报 [2]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工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 均对总经理负责 [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最终由董事会决定 [2] 审批与报告机制 - 总经理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参照《瑞茂通投融资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审批参照《瑞茂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 - 需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内容包括年度计划实施情况 重大合同执行情况 资金运用盈亏 投资项目进展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2][3] - 总经理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监督 需根据要求汇报工作 [2] 责任追究与制度执行 - 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工作失职导致公司损失时 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4]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4]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解释权归董事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