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 瑞茂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强化信息披露和交易行为规范 [1][2] 信息申报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信息和持股数据 每季度检查交易披露情况 [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变更或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完成信息申报 [2] - 申报内容包含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证券账户等关键身份信息 [2] 股票买卖规定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股票前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核查 [3] - 持股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告 [3] - 公告需包含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数量 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等要素 [3][4] 减持计划要求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计划 [4] - 减持计划必须包含拟减持数量 来源 时间区间 价格区间及减持原因 [4] - 减持完成后或未按计划实施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4] 禁止交易情形 - 禁止在公司上市首年 离职后半年内等8类情形下转让股份 [5] - 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 业绩预告前5日内等敏感期交易 [6] - 六个月内反向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董事会需收回收益 [6] 交易数量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7] - 持有不超过1000股时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7] - 当年可转让未转让股份需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 [7] 特殊股份处理 - 公开增发 股权激励等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8]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时可同比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8] - 融资融券交易需遵守相关规定并向交易所申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