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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高芳)

核心观点 - 高芳被提名为三生国健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具备任职资格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1] 任职资格与专业背景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领域工作经验 [1]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 [1] - 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4] 独立性声明 - 未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且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均不涉及任职情况 [2]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亦非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2] - 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 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2]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 未在相关单位任职 [3] - 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或保荐等服务 [3] - 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 合规记录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 非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3] 兼职与履职承诺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 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 [5] - 承诺任职后若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