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 瑞茂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年报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制度 旨在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明确追究重大差错责任的情形和处罚措施 [1][2][3]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1] - 追究范围包括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1] 责任追究原则 - 遵循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原则 [1] - 强调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1] 重大差错认定情形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 [1][2] - 违反证监会 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导致重大遗漏 差错或不良影响 [2] - 违反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导致信息披露审核疏漏 [2] - 信息提供部门人员数据存在重大遗漏或失实 [2] - 其他个人责任导致的重大差错 [2] 责任追究程序 - 处理前需听取责任人申诉 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 [2] - 需综合考虑差错原因 后果及主动应对措施 [2] 处罚措施类型 - 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 - 通报批评 [2] - 调离岗位 停职 降职或撤职 [2] - 处以罚款或降薪 [2] - 解除劳动合同 [2] - 可同时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罚款金额由董事会根据情节确定 [2] 制度解释与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3]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