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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能力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 - 舆情范围包括媒体负面不实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投资者取向及股价波动的信息 其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 导致损失或股价异常波动)和一般舆情 [1] 组织体系与职责 -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 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统一决策和部署舆情处置工作 [2] -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涉及子公司的舆情负主要责任 需按流程上报并配合实施处理措施 [2] - 董事会办公室牵头舆情信息采集 及时收集分析核实重大舆情 跟踪股价变动 研判风险并按流程汇报 [3] -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作为配合部门 需通报日常经营中发现的舆情情况并履行响应配合职责 [3][4] 信息采集与监测 -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官网 微信公众号 视频号 上证e互动 网络媒体 电子报 微信 博客 微博等信息载体 [4] - 在重大事项策划 定期报告披露前 内部重要经营会议等敏感时点需加强监测力度以预防舆情事件 [4] - 配合部门报告舆情信息需及时客观真实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4] 处理原则与措施 - 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协调回应真诚沟通 主动承担系统动作 公平公正客观中立 [4]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灵活处置 [5] - 重大舆情需由舆情工作组召集会议决策部署 措施包括调查事件真相 与媒体沟通 加强投资者沟通与澄清 依法发布公告 依法维权 加强危机恢复管理 [5] 保密与责任追究 - 内部相关部门及知情人员对舆情及处置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私自公开或泄露 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6] - 外部机构或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对公司造成损失时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 制度生效与执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7]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若与日后颁布法规抵触则按新规执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