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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蛋生物: 基蛋生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核心观点 -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旨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完善投资决策程序 提升重大决策质量[1] 人员组成结构 - 战略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1] - 委员由董事长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提名[1]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1]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2]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出建议[2]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 - 对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 - 负责对上述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2] 决策程序机制 - 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收集重大项目的意向和可行性报告[2] - 工作小组进行初审后提出立项意见[2] - 组织评审后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2] - 委员会讨论后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工作小组[3] 议事规则要求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需提前2天通知委员[3]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4]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 - 允许采用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方式[4] - 可邀请公司董事和高管列席会议 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4]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名 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4] - 通过的议案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5] - 出席会议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5] 实施细则效力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 - 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按后者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5] - 董事会负责解释细则 并根据后续法律法规及时修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