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2月07日,向55名激励对象授予8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5] - 预留部分于2022年03月11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2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分别为20.00元/股和23.00元/股 [5] - 因年度权益分派影响,授予价格经历多次调整:第一种价格从20.00元/股调整为19.746元/股,第二种价格从23.00元/股调整为22.746元/股 [6][7][9]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 作废41.40万股限制性股票,原因包括5名激励对象离职及部分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未达标 [11][12]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第三届第八次会议批准该作废事项,认为符合激励计划规定且不影响财务状况 [12]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 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12月07日至2025年12月06日,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达标 [12][13] - 2023年公司毛利率达36.22%,高于前两个会计年度平均水平33.28%,触发10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8] - 29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可归属限制性股票117万股,占首次授予总量的25.11% [18][19] 归属对象及数量明细 -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共获授108万股,本次归属28.80万股,占比26.67% [19] - 其他激励对象(24人)共获授358万股,本次归属88.20万股,占比24.64% [19] - 归属价格按人员类别分为19.746元/股和22.746元/股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