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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00万股,发行价格1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90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1.28亿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亿元[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入项目总投资额10.00亿元[2] - 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2年12月[2] - 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3月[2]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资金总额1000-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6.89元/股[3] - 后续回购方案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回购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7.00元/股[4] - 2022至2024年度累计回购股份使用超募资金支付金额7013.54万元[4] 剩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超募资金总额7014.05万元(含理财及存款利息收益)[5] - 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072.57元(均为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5] - 最近12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5]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 2025年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5] - 同日监事会审议认为该举措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规定[6]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