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于2000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643.591万元 控股股东为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 股份发行与转让规则 - 公司股份均为普通股 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可通过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派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2] - 减少注册资本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除六种特定情形外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 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 股东会治理结构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3]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 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等重大事项 [3] - 达到特定标准的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3] 董事会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 [4]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重要职责 [4] - 可设立战略 审计 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4] 高级管理人员设置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 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4] -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4] 党委职能定位 - 公司党委由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 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5] - 党委职责包括加强企业政治建设 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等 [5]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程序决定 [5]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按时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6] - 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 兼顾资金需求 现金分红优先 [6] - 分红建议由管理层和董事会提出 经股东会表决后实施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6] 章程修订意义 - 公司章程对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等事项做出详细规定 [6] - 此次修订将进一步规范公司组织行为 保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5年8月修订版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