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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任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障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辽宁成大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或者辞 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任的情形。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