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 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下发的《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49 号)(以下简 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纸 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并按照要求 在《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现将相关回复说明如下。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中的报告期指 2022 年、2023 年 及 2024 年;除此之外,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 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关的含义。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 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 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 计算的财务指标。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