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3名 [2]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一名 负责召集并主持工作 [2] 职责权限范围 -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或方案 并审查其履职情况 [3] - 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并向董事会提出股权激励及持股计划建议 [3] -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 决策与考评程序 - 董事会秘书协调提供财务指标 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岗位业绩考评数据 [6] - 考评程序包括述职自评 绩效评价及报酬数额表决三个步骤 [6]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 [6] 议事规则与会议机制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8]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 [8] - 会议记录需全体与会委员签字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 [9] 保密义务与细则效力 - 出席会议委员均承担保密义务 擅自披露需承担法律责任 [10]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