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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高食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作废限制性股票原因 - 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的49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92.96万股作废 预留授予的20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74.50万股作废 [3] -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部分作废 因激励对象放弃归属及未达业绩考核目标值作废80.74万股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8.69% [4] -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全部作废 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考核条件作废80.74万股 [5] 作废股票总量及依据 - 合计作废328.94万股限制性股票 包含离职对象未归属部分 业绩未达标部分及激励对象放弃归属部分 [5] - 作废依据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3][4][5] 公司治理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 监事会确认作废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5] - 法律意见书确认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 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