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 华资实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8月8日发布通知 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及股权结构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共2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0,398,955股 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47.51% [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4]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证所系统验证 其表决权股份数未在文档中具体披露 [4]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无特别决议或优先股表决 [5]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清点 [5] - 所有审议议案均获通过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规定 [5]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5]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