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伯特利: 伯特利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2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02亿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34.9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0亿元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用于投资项目 [2]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90亿元,低于拟投入总额,董事会将根据项目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资金使用,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解决 [2]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向包括:电子机械制动(EMB)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建设项目、高强度铝合金铸件项目、墨西哥年产72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200万件制动钳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4][5] - 墨西哥项目投资总额16,500万美元,按汇率1美元=7元人民币计算 [5] - 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金额为人民币8071.84万元 [5]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并置换的原因 - 墨西哥项目涉及境外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实施主体为芜湖伯特利墨西哥公司,采购主要发生在海外 [5] - 境外采购需以美元、人民币、比索等币种结算,境内募集资金账户无法直接对外币付款 [5] - 海外募集资金账户在实际监管中存在不便,为保障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采用此操作 [5] 具体操作流程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借款给芜湖伯特利墨西哥公司,由其支付项目款项,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5] - 置换金额以支付外币当天记账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为准 [6] - 操作流程包括审批、付款、文件报送、资金划转等环节,并接受保荐机构监督 [6] 对公司的影响 - 此操作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6] 专项意见说明 - 监事会认为此操作基于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7]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此操作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无异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