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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化工: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于上午10点在公司所在地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王春生主持 [1][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9:25 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至15:00 [2] 参会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809人 代表股份1,010,914,63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701% [3] - 其中现场参会股东4人 代表股份943,036,294股 占比45.6820% 网络投票股东805人 代表股份67,878,343股 占比3.2881% [3] - 公司董事 监事 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会议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列席会议 [3] 议案审议情况 - 会议审议了多项议案 其中第3项为特别决议议案 无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4] - 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同意股份数占比均在98.40%至99.80%之间 最高同意比例为99.7963% 最低为98.4001% [4][5] - 具体表决结果显示 反对股份数在1,771,698股至15,713,228股之间 弃权股份数在287,450股至639,950股之间 [4][5] 法律合规性确认 -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6] -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署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