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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 晶华新材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核心观点 - 晶华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3.01% 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及债务偿还 [1][2][3][4]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周晓东直接持股42,839,600股 占总股本14.79% [1][2] - 一致行动人周锦涵直接持股13,000,000股 占总股本4.49% [1][2] - 副总经理王树生直接持股150,400股 占总股本0.05% [1][2] - 周晓东与周晓南(非本次减持主体)为兄弟关系 周晓南与周锦涵为父子关系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02,103,840股 占总股本35.25% [2][3] 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 周晓东计划减持不超过4,344,519股 占总股本1.5%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896,346股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344,519股 [3] - 周锦涵计划减持不超过4,344,519股 占总股本1.5%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896,346股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344,519股 [3] - 王树生计划减持不超过37,600股 占总股本0.01% 占其个人持股25%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4] - 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 若遇公司股票停牌则相应顺延 [3][4] 减持股份来源及原因 - 周晓东减持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及转增股本取得 减持原因为股东个人及家庭资金需求 提前归还股权质押本金和利息 [3] - 周锦涵减持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 减持原因为股东个人及家庭资金需求 提前归还贷款 [3][4] - 王树生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取得 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4] 承诺履行情况 - 减持计划符合此前关于持股比例、减持方式及数量的承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 [4] - 减持行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