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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力传感: 柯力传感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以规范资金运作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控制投资风险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活动 [1] - 委托理财指委托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管理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 [1] 基本原则 - 坚持规范运作 防范风险 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原则 [2] - 以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为先决条件 [2] - 资金需为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2] - 不得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2] 审批及决策权限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2] - 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 额度及期限进行合理预计 [3]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审批额度 [3] - 董事会或股东会可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特定额度 品种和期限内组织实施 [3] 实施与风险控制 - 财务部门负责委托理财方案前期论证 调研及风险评估 [5] - 需选择资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无不良诚信记录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5][6] - 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每月报告理财情况 实施周期结束后报告收益情况 每半年度报告进展和风险控制情况 [6] - 不得将理财产品授予个人或其他公司进行投资 [6] - 出现风险事件时需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及总经理 [6] -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委托理财情况 [6] 核算管理 - 委托理财完成后需及时取得投资证明并记账 [7] - 相关合同 协议应作为重要业务资料归档 [7] - 财务部门需根据会计准则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5][7] 保密和信息披露 - 需依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 执行人员及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前不得透露投资情况 [7] - 发生理财产品募集失败 提前终止 到期不能收回等情形需及时披露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