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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力传感: 柯力传感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信息管理流程 明确报告义务人范围及责任 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3] 制度框架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 - 董事会作为重大信息管理机构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信息管理及披露工作 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2] - 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重大事件知情人等 [2]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涵盖会议事项 重大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 诉讼仲裁 重大变更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社会责任 重大风险及其他事项 [4][6][7][8] - 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财务资助 担保等 达到以下标准需报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营业收入占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净利润占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 交易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4] - 关联交易中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 [6] - 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需报告 [7] -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 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报告 [7] 报告程序 - 报告义务人需在重大事件触及相关时点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9] - 报告可通过面谈 电话 书面文件 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形式进行 [10] - 报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协议 政府批文 法律法规文件等 [10] - 信息报送需经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或子公司负责人审核 [10]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需及时分析判断并向董事会汇报 [10] 保密与责任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3][11][12] - 报告义务人因瞒报 漏报 误报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报告失实的 公司将追究责任 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通报批评 警告 记过 降职 降薪 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处罚等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2]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3] - 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