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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股份: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翠微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 [2][4]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3日通过指定信息媒体披露 包含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4]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共计687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9,179,30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999% [5]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2人 代表股份391,026,652股 占比51.8195% 网络投票股东685人 代表股份8,152,655股 占比1.0804% [5][6] - 中小投资者共685人 代表股份8,152,655股 占比1.080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6]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398,593,553股 占比99.8532% 反对票529,354股 占比0.1326% 中小投资者同意票7,566,901股 占比92.8151% [7] - 多个议案表决结果均获得通过 同意票比例均在98.31%-99.85%之间 反对票比例在0.13%-1.67%之间 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比例在17.75%-92.82%之间 [8][10]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