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背景与目的 -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2025年6月10日推出铸造铝合金期货及期权交易品种 新交易品种上市后期货价格将逐步影响现货定价模式 现货销售价格波动将对公司利润造成影响 [1] - 公司拟通过开展铸造铝合金期货、期权及相关衍生品交易 利用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1] 交易规模与资金安排 - 2025年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风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其中期货及场内期权保证金额度不超过8.2亿元 场外衍生品保证金额度不超过1.8亿元 [1] - 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 [2] 交易工具与品种 - 交易工具包括期货、期权及衍生品 交易品种涵盖铝、铜、铸造铝合金等商品的期货、场内期权和场外衍生品 [2] - 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 [2] 交易场所与执行机构 - 商品期货及场内期权交易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 场外衍生品交易通过具有资质的期货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非关联金融机构开展 [2] 授权期限与审议程序 - 交易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 - 调整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 [6] 风险控制体系 - 价格波动风险控制:严格匹配生产经营需求 仅交易相关商品期货品种 且仅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合作 [4] - 流动性风险控制:依据合同及库存周期确定开仓合约 严格执行套保方案 及时申请套保头寸并做好仓位管理 [4] - 资金风险控制:保证金余额严格控制在10亿元限额内 合理调度自有资金并禁止使用募集资金 [4] - 内部控制措施:完善管理制度 强化审批授权机制 组织专业培训并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5] - 技术风险控制: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 故障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5] 会计处理与业务影响 - 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24号和37号规定进行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和列报披露 [6] - 通过期货和衍生品端损益对冲现货端价格波动、汇率及利率波动 提升经营业绩稳定性和风险防御能力 [5]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 风险应对措施可行 在保证风控措施有效运行前提下 业务开展可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创新新材: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