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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诺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投资额度与期限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 - 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 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26.89元 [2] - 募集资金总额5.378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7061.85万元后净额为4.671815亿元 [2] -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 投资产品类型 - 闲置募集资金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 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 [3] - 闲置自有资金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3] - 所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 实施与决策机制 -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4] - 具体实施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包括选择金融机构、确定金额期限及产品品种 [4] -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 收益分配安排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 [4] -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收益归公司所有 [4] - 现金管理到期后资金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6] - 董事会认为该举措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该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项目建设 [7] 资金监管与风险控制 -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3] - 财务部将建立台账管理 及时跟踪银行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 [5] - 公司将通过严格筛选金融机构及产品类型控制投资风险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