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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 - 依法合规实施 严格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1] - 员工自愿参与 公司不以摊派或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 [1] - 风险自担原则 参与人盈亏自负且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1]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程序 -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2] - 股东大会前需公告法律意见书及草案全文等文件 [2] - 每月公告一次实施进展 股票过户后2日内披露详情 [2] 参与人员范围 - 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2] - 所有参与对象需在存续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3] 资金与股票来源 - 资金来源于员工合法薪酬和自筹资金等合法方式 [4] - 委托资产规模上限为3134万元人民币 [4] - 通过资管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不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4] 存续期与锁定期安排 - 存续期可经2/3以上份额同意后提前终止或延长 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4][5] - 锁定期满后分四期解锁 每期解锁25%股票权益 [5] - 解锁条件与2021-2024年度工作绩效评级结果直接挂钩 [5] 绩效考核标准 - 绩效评级分为S/A/B/C/D五个等级 S/A/B/C级为合格 [6] - 评级依据责任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挑战性进行评分 [6] - 若评级为D级则不合格 仅能获得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 [6][7] 管理机构与模式 - 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7] - 内部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 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 [7] - 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减持股票及分配收益等事宜 [7] 持有人权利义务 - 持有人按份额享有资产权益和表决权 [15] - 需承担投资风险并遵守管理办法规定 [15] - 存续期内份额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偿还债务 [14][15] 资产构成与权益分配 - 资产主要由公司股票及其衍生权益构成 [16] - 资产独立于公司固有财产 不得归入公司财产 [16] - 清算后在30个工作日内按持有人份额进行分配 [16] 变更与终止机制 - 变更需经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6] - 存续期可经2/3以上份额同意后提前终止或延长 [16][17] - 股票全部出售后计划可提前终止 [4][16] 特殊情形处置 - 因工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时权益可由继承人继承 [17] - 退休后被返聘可继续持有 未返聘由管委会决定处置方式 [17] - 出现违法违纪等情形时需强制转让份额并承担借款利息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