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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 - 依法合规实施 遵循法律和行政法规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 [1] - 员工自愿参与 公司不以摊派或强行分配方式强制参与 [1] - 风险自担原则 参与者盈亏自负且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1] 员工持股计划制定程序 - 需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并公告法律意见书 [1] - 股东会投票表决 需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1] - 每月公告实施进展 股票过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细节 [1] 参与者范围 - 涵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子公司员工 [2] - 参与者必须在存续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2] 资金与股票来源 - 资金规模上限3006.50万元 来源为合法薪酬和自筹资金 [3]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受让价格为每股51.74元 [3] - 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在6个月内获得股票 [3] 存续期与锁定期 - 存续期可提前终止或延长 单次延长不超过6个月且最多延长2次 [3] - 锁定期满后分四批解锁 每批解锁25%权益 [4] - 解锁条件基于2025-2028年度绩效评级 需达到S/A/B/C级 [4] 绩效评级标准 - S级为杰出表现 A级为良好表现 B级为中等表现 [4] - C级为待提高 D级为不达预期 [4] - 仅D级视为不合格 影响股票收益分配 [4] 管理机构 - 由公司自行管理 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 [8] - 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 包括减持股票和分配收益 [8] - 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8] 持有人权利与义务 - 权利包括享有资产权益、参加持有人会议和监督计划管理 [17] - 义务包括缴纳资金、承担投资风险和遵守转让限制 [17] - 所持份额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 除非经管理委员会同意 [17] 资产与权益分配 - 资产包括股票及衍生权益 独立于公司固有财产 [17] - 存续期内不得分配权益 清算后在30个工作日内按份额分配 [18] 变更与终止条件 - 变更需经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9] - 终止条件包括存续期届满、全部股票出售或持有人会议决议 [19] - 存续期延长需经2/3以上份额同意且单次不超过6个月 [19] 持有人权益处置 - 不合格评级时权益按出资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 [5] - 因违纪、犯罪或泄露内幕信息等情形需承担借款利息 [20] - 因工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时权益可由继承人继承 [21] 存续期满处置 - 资产清算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分配 [22] - 若股票未全部变现 存续期可延长但不超过6个月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