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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 - 实施过程严格遵循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确保程序合规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 - 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和员工自愿参与原则 禁止以摊派或强行分配方式强制员工参加 [1] - 实行风险自担原则 参与者盈亏自负且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1]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范围 - 参与者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其他员工 [2] -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 资金与股票来源 - 计划资产规模上限为3028.50万元 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酬和自筹资金 [3]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票 受让价格为每股51.46元 [3] - 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获得回购股票 [3] 存续期与锁定期安排 - 存续期可经持有2/3以上份额同意后提前终止或延长 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最多延长2次 [3] - 锁定期满后根据2024-2027年度绩效评级结果分四期解锁 每期解锁25%标的股票权益 [4] - 绩效评级分为S/A/B/C/D五级 其中S/A/B/C级为合格 D级为不合格 [4] 权益分配与处置规则 - 若年度绩效评级合格 持有人按解锁安排享受对应股票收益 [5] - 若年度绩效评级不合格 持有人仅获得该年度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扣除费用) [5][6] - 因派息等产生的现金分红不受锁定期限制 但衍生股份需遵守锁定安排 [6] 管理机构与运作机制 - 由公司自行管理 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 下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运营 [6] - 管理委员会职责包括减持股票安排、收益分配、股东权利行使及协议签署等 [10] - 持有人会议决议需经出席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方可通过 [8] 特殊情形处理 - 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影响持股计划实施 [14] - 因工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时 持股权益不变更或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16] - 出现重大违规行为(如泄露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时 持有人权益将被强制转让 [15] 计划终止与清算 - 存续期届满或全部股票出售后计划终止 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 [12] - 若存续期满前股票无法全部变现 可经2/3以上份额同意延长存续期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