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微: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规范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行为 明确适用范围 审核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 [1][2][4]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适用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 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 [1][2]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三种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核心技术信息 可能侵犯公司或他人利益的经营信息 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2] -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三项条件:信息未泄漏 内幕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 公司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 [4]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审核程序 - 需填写审批表 内幕知情人登记表及保密承诺函 经董事会秘书登记和董事长签字确认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5] - 登记内容包括豁免披露方式 文件类型 信息类型 内部审核程序及商业秘密认定理由等 [5] - 出现信息泄露 市场传闻或原因消除等情况时需及时核实并披露 [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后续管理 - 暂缓或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后需及时披露 并说明商业秘密认定理由 内部审核程序及知情人交易情况 [3]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需向监管局和交易所报送相关登记材料 [7] - 对违规暂缓或豁免披露行为追究责任 采取批评 警告 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8]